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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守纪严规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来源:金坛市纪委    时间:2015-06-09 12:37:08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伟大复兴”战略的重要一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之强劲、声势之浩大,成为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这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制度创新。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回眸“理想”与“纪律”,不仅在改革开放初期留下了深刻的历史烙印,而且对当下党的建设具有现实的指导价值。尤其是纪律,既是党委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制度保障,也是严明党委主体责任的政治规矩。
  一、必须在“纪律自省”中看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欠缺。正如近日中纪委网站刊文指出: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普遍存在,执行党规党纪失之于太松,松到破了底线。由此可见,执纪不刚、守规不严是导致不廉不洁积弊的重要原因。对于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我们首先需要具有“纪律自省”的勇气和清醒。一是要通过自省看到主体意识的欠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需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或者说是党章规定的要求,党委工作的重心在处理业务工作和党的工作上还没有更好地掌握平衡,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做好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的核心位置没有得到凸显。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的观念还或多或少的存在。二是要通过自省看到主体履职的欠缺。党委主体责任意识的不到位,导致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履职存在不足。对照县级公安机关党委主体责任的32项清单,虽然大多有部署、有落实、有推进、有效果,但在一些工作上还或多或少的有贯彻不实,存在“雨过地皮湿”的问题;落实不深,存在“最后一米”不到位的问题;推进不力,存在虎头蛇尾的问题。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有漏洞,责任传导就不到位,也就难免下级党组织在责任落实上有弊病,这是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必须正视的问题。三是要通过自省看到主体担当的欠缺。金坛公安队伍整体稳定、发展良好,实现了多年的无违法、无违纪,也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大多数群众的认可,但同时也要看到,党委的“肩膀”还存在偏软的问题,对一些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还存在亮剑不出剑的倾向。执纪执规一定程度上受到“好人”思想的左右,失之于宽、失至于软的问题客观存在。如果这些看似平常的问题不解决,就会有毁于蝼蚁之穴、焚于突隙之烟的风险。
  二、必须在“纪律自信”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定力。习总书记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出了“三个自信”的要求,引申来讲,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就必须增强“纪律自信”,这是党委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到位的思想保证和信念基础。一是要在从严治党中增强“纪律自信”。从严治党是中央落实党要管党措施的鲜明立场和政治姿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深刻领会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既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的组织保障,本身也是各级党委贯彻从严治党要求,遵守和落实党规党纪的重要内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自觉将思想认识、履职行为融入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中,对从严治党的决心不动摇、不怀疑,在本级党组织内发挥好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执纪的“主心骨”作用。二是要在依法治国中增强“纪律自信”。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之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治化轨道。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就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增强工作信心,将党内法规作为最大的工作支撑和动力源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按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找准工作支点,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执纪办案等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警队正规化建设全面深入开展。三是要在实践成效中增强“纪律自信”。作为基层公安机关,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力度有多大、程度有多深,直接关系到基层公安队伍建设的质态,关系到队伍的廉洁度和战斗力,也事关警队形象。近年来,金坛市局党委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从严管警的队伍建设理念,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廉洁警队建设、作风建设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总支(支部)工作体系,创新民意督办、轻微违规违纪积分管理、教导员绩效考核等工作举措,队伍的宗旨意识、职业信念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有力。党委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公安队伍的党政评价、社会评价长期处于常州公安系统前列。上述工作成效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和信心,也为深入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必须在“纪律自觉”中强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刚性。“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全面系统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就必须自觉把党内规矩抓实、抓细,真抓、严抓,在执行党规党纪中不设缓冲区、不打保护伞,通过增强党委主体责任的刚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职业化实战警队建设深入开展。一是要通过书记自觉履职树好旗帜。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起来,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狠抓落实没得“推”、没得“脱”。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上,党委书记必须挺在前面、走在前列,坚持引领党委主体责任各项规定和措施的实施。作为党委书记,不但要加强对贯彻党委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也要自觉履行好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以“三严三实”的作风要求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以过硬的修身品格、过硬的履职作风、过硬的责任担当为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树好标杆、当好表率、把好方向。二是要通过班子自觉履职形成合力。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需要党委同志并拢五指、攥紧拳头,做到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步同频,切实围绕党委主体责任的大局和整体调研谋划、提供思路、开展工作。党委同志要自觉贯彻实施党委的决策部署,做好全警表率先锋,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主动加强对分管条线和联系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以代表党委的政治姿态和责任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全警的贯彻实施。三是要通过纪委自觉履职提高效率。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就必须加强对纪委的领导,推动纪委自觉履行监督责任。要通过领导纪委监督责任,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置于党委工作的中心,抓在党委手上不放松。要通过领导纪委监督责任,更直接、更具体地将党委主体责任贯彻到基层组织,传导覆盖到每位民警。要通过领导纪委监督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加强纪律作风常态检查、党内监督、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轻微违规违纪问题整治,提高预防性措施的力度和针对性,通过“打针吃药”防范“手术开刀”。(作者系金坛区副区长、公安局长 杨金忠)